非马投资防非宣传系列(一):了解非法集资,防范诈骗陷阱

文章来源:非马投资
发布时间:2020-08-06 17:06:08

一、什么是非法集资?


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向社会公众(包括单位和个人)筹集资金,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。该行为具有非法性、公开性、利诱性、社会性四个特征,具体为:


非法性: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;


公开性:通过媒体、推介会、传单、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;


利诱性: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、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;


社会性: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。


视具体情况的不同,非法集资行为人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诈骗罪、诈骗罪等罪名,遭受刑事处罚。


 


二、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?


(一)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许诺高额回报。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,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,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。


(二)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。


(三)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往往通过明星代言、名人站台、在各大媒体发布广告、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、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。


(四)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,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,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,集资规模不断扩大。


 


三、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“步骤”是?


第一步:画饼


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“高大上”的项目。以“新技术”、“新革命”、“新政策”、“区域链”、“虚拟货币”等为幌子,并以丰厚回报“吊起”参与人的胃口。


第二步:造势


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。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,比如发布会、推介会、体验日活动、知识讲座等;组织集体旅游、考察等,赠送米面油、话费等小礼品;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“技术认证”“获奖证书”“政府批文”;公布一些领导与政府官员、明星合影等;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、礼堂进行,其场面之大、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。


第三步:吸金


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。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、分红,给参与人初尝“甜头”,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,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。


第四步:跑路


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“吸金”一段时间后跑路,或者因为原本就是“庞氏骗局”人去楼空,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。


 


四、非法集资的常见伪装


(一)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,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,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,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。


(二)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。主要有两种形式: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;二是虚构借款方,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。


(三)打着境外投资、高新科技开发旗号,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,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、原始股、境外上市、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,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,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,然后关闭网站,携款逃匿。


(四)以“养老”的旗号非法集资,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: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、异地联合安养为名,以高额回报、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,引诱老年群众“加盟投资”;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、免费体检、免费旅游、发放小礼品方式,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。


(五)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,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、纪念钞、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,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,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,引诱群众购买,然后携款潜逃。


(六)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(P2P),虚构投资项目,私设资金池,违规自融自担,宣称风险备用金由银行监管但却未充分披露相关监管信息,以高息为诱饵,进行集资诈骗。


(七)通过发布媒体广告、举行财富讲座、散发传单、微信、博客、电子邮件等形式,以销售理财产品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,承诺高收益,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。


 


五、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?


(一)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,务必提高警惕:


1.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;


2.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

3.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、“以房”养老等为幌子的;


4.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

5.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;


6.以“扶贫”“互助”“慈善”“影视文化”等为幌子的;


7.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;


8.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

9.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

10.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

11.以“金融互助”“保险互助”等名义,或以“虚拟任务”“加盟积分”“消费返利”等为幌子,无商品、无实体依托,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。


12. 销售、宣传“保本保息”、“低风险、高收益”的理财产品筹集资金,收益率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。


(二)防范非法集资的“四看三思等一夜”法


四看


一看融资合法性


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,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。


二看宣传内容


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“有担保、无风险、高收益、稳赚不赔”等内容。


三看经营模式


有没有实体项目,项目真实性、资金的投向去向、获取利润的方式等。


四看参与集资主体


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。


三思


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。


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。


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。


等一夜


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,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,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,拖延一晚再决定。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、熟人介绍、专家推荐,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。


 


六、投资理财注意事项


(一)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“保险”、高息“理财”,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。


(二)不被小礼品打动,不接收“先返息”之类的诱饵,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。


(三)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。不与银行、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,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、欠条;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“三查、两配合”,即通过相关公司网站、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、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、查产品、查单证,配合做好转账缴费、配合做好回访。


(四)注意保护个人信息,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,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。